大公房产讯 4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3年。
其中,一级资质房企需满足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等要求。
对此,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向大公房产表示,此类通知明确了房地产市场监管标准,对市场运行、买卖销售不会产生太多影响,但鼓励了房企向更高等级资质迈进,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