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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后/尽早完成修例 勿让“华丰”悲剧重演\梅若林

2024-08-12 05:02: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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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佐敦华丰大厦三级火警造成5死40多人伤,引起社会对旧楼消防安全的关注。特区政府当时已表明对事件高度重视和关注,并全速提效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提早三个月便将条例草案交予立法会审议,同时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亦积极配合,在暑假休会期间特别召开会议审议。这次修订除了改善旧楼的消防安全水平外,更是为了帮助有困难的业主遵从法例要求,对于改善民生、保障广大市民有一个安全的居所,可谓必要之举。

  华丰大厦楼龄达60年,早前的火警发生前,大厦内有多达230个单位、至少有35间宾馆,其中更有不少是㓥房,而大厦内积存的大量电线和塑胶,被认为是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据屋宇署数据,本港有超过9500幢大厦未遵守现行消防安全指引,其中以油尖旺区占最多,其次是深水埗区及中西区。而截至2020年,全香港楼龄达50年的楼宇数目有约8700幢,预计至2030年,会增至近14000幢。

  种种数据说明,华丰大厦并非孤例,像嘉利大厦、嘉禾大厦大火,也同样牵涉到旧楼消防问题,而且当中不少业主都没有遵从消防指引,香港也就犹如有超过9000个“都市炸弹”。随着未来几年旧楼数目越来越多,加强规管也就越来越迫切。

  特区政府这次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正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急民所急,为旧楼住户提供一个更安全的居住环境,加上政府在修例时,有参考屋宇署在楼宇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及《建筑物条例》下类似的机制,有大量实际经验可循,不会使条例变得过分复杂。

  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主要有两个重点,其一便是明确维修和妥善保养私人楼宇,包括进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属于私人楼宇业主的责任。政府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为不遵从《条例》要求的楼宇进行代办工程,例如业主完全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工程费用等。其二则是明确罚则,政府没有在罚则中加入“违者监禁”,而是大幅调高现时最高罚款,具体建议将不遵从“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罚款由25000元增至100000元;将不遵从“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罚款,由50000元增至200000元。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提升楼宇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是一众业主的共同责任,假如违者须处以监禁的话,把所有业主送入监狱的做法明显不切实际。大幅调高最高罚款,有助提高阻吓力,亦能有效针对一些冥顽不灵的个案。至于一些个人阻碍法团进行工程或阻碍执行当局进行代办工程的情况,则不妨碍引入监禁罚则。

  这次修例的最大目的,便是保障香港市民的民生安全,因此修例本身不具什么争议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而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亦会于本周五召开会议审议《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体现出行政立法相互配合的高效管治新风气。相信立法会将抱持着与政府携手“做实事、做成事”的精神,尽快完成审议草案,待立法会复会后尽快恢复二读和三读,一方面提升香港旧楼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另一方面则是让政府可以尽早为有需要的旧楼业主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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