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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论事/黎智英所谓的“国际律师”活在幻境\江乐士

2024-08-02 05:01:5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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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涉及的国安案件审讯于今年1月2日开审,由原讼法庭的三位法官主持。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周天行在庭上指出,黎智英是一个激进的政治人物,打着“争取民主自由”之名,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从事反中乱港的活动。

  黎智英和《苹果日报》相关联的三家公司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方在开审92天后结案,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7月23日陈词中声称:控方证据不足,黎智英应“毋须答辩”。

  “毋须答辩”是辩方在审讯中期或开案陈词时采取的法律手段之一,其理据是无证据显示被告犯下某种罪行,或证供薄弱、前后矛盾,不足以取信。辩方申请“毋须答辩”后,法庭会审视表面证供,判断证供是否不足以让被告入罪。倘若如此,法庭会依法销案。

  三位法官不用多久就驳回了辩方的陈词。在7月24日,法官杜丽冰表示考虑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三位法官裁定辩方需要答辩。

  虽然法庭有此裁决,控方也得排除一切合理疑点才能证明黎智英有罪。

  法庭作出此一判决后,黎智英的所谓“国际律师团队”随即再发起舆论攻势。这个由加拉赫(Caoilfhionn Gallagher)领导的团队在7月25日发表声明,指加拉赫和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对被告的困境表示“严重关切”,并呼吁采取行动确保黎智英尽快获释。

  黎崇恩只是盲目促请英国政府出手营救父亲,却从未说明在法律上何以让其父亲获释。他不谙律法,这一点尚且情有可原。然而,加拉赫身为律师,却没有向黎崇恩解释清楚相关的法律原则,可见二人活在幻境中。难道他们以为英国新任外交大臣大卫.拉米会武力威吓香港特区政府,派遣部队到赤柱监狱营救黎智英吗?

  加拉赫熟悉刑事司法程序,理应庄重严谨,但她居然附和黎崇恩,要求特区政府尽早释放黎智英,并威胁说“以免为时太晚”。事实上,这已不是她首次企图以政治操弄来打救黎智英。自2022年被招揽为黎智英效劳后,她已多次呼吁英美和联合国干预香港司法制度,但最终都是无功而返,香港司法制度具有强健韧性,抵挡了所有外部压力。

  加拉赫身为资深大律师,比任何人都清楚,除非有正当的法律理据,否则被告在审讯期间不可能获释。她很清楚,在普通法地区,任何人都不得向主审法官施压,而且根据“回避待决案件”原则,任何人不得公开讨论审理中的案件,以免影响诉讼程序。

  除了漠视上述基本法律原则,加拉赫还在黎智英一案上误导公众。她宣称黎智英之所以被监禁,是因为他经营媒体事业、撰文和从事“民主工作”。她由始至终也没有提及,黎智英是因为涉及欺诈罪而被判罪成,在2022年12月被判处5年9个月监禁。

  此事反映加拉赫歪曲事实,也显示黎智英一众支持者为求抹黑香港不择手段。

  希望英格兰与威尔斯大律师公会知悉加拉赫的这般操作,劝诫她做“枪手”也不要逾越底线、漠视基本原则。

  加拉赫的律师团队树立一个极坏的榜样。难道他们认为大律师代表客户搞政治操作,与反华政治狂热分子沆瀣一气,以及干扰普通法地区法院独立运作,是律师应有的道德操守吗?无论酬劳多丰厚,他们也要知所进退,不能毫无底线。

  黎崇恩虽然一厢情愿、罔顾现实,但他爱父心切,情有可原。然而,加拉赫身为专业律师则是责无旁贷。她不应以政治操弄这些小花招来蒙骗黎智英父子,自己大赚一把,却对客户毫无裨益。

  加拉赫在2022年首度就黎智英案件开腔后,黎智英的本地法律代表“罗拔臣律师事务所”随即与其划清界线,因为他们知道政治操弄帮不了黎智英,案件应循正途处理,即交由香港独立运作的司法机构审讯,他定必得到公平的审判。

  例如,上诉法庭去年8月审视相关证据后,决定撤销黎智英的“组织非法集结罪”。终审法院亦正审视黎智英的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是否存在误判。同样,原讼法庭也会公平处理他的国安案件审讯。倘若他被定罪,他亦有权提出上诉。

  加拉赫活在幻境之中。黎智英的本地法律代表则活在现实世界,知道黎智英的利益会受法律充分保障,控方必须排除一切合理疑点才能证明被告有罪,法庭会作出公正判决。

  注:原文刊于《中国日报香港版》

  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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