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鉴于福建阳光集团近期债偿压力较大,11月26日上午,中金公司和兴业银行联合召开“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同意发行人支付本期利息并将本金展期一年等六项议案。
据了解,福建阳光集团曾于2018年12月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一笔金额为4亿元的中期票据,债券名称为“18福建阳光MTN001”,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7.5%,到期日为2021年12月7日。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
中金公司于近日监测到“18福建阳光MTN001”资产池由于池内股票资产价格波动较大,已不足额覆盖债券本息,且发行人未在宽限期内恢复原状,并且福建阳光目前流动性紧张,债券偿付压力较大。为保护持有人权益,兴业银行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
具体会议议案有:关于无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的议案;关于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的议案;关于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提高100BP的票面利率的议案;关于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自公告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之日不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关于关于同意发行人支付本期利息,并将本金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后兑付本金及展期期内利息的议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11月11日,东方金诚曾将福建阳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19阳集01”、“19阳集02”“19阳集03”、“18福建阳光MTN001”和“19福建阳光MTN0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